噩耗!上海审图单位女工在岗猝死,年仅39岁

发布日期: 2024-09-29
来源网站:mp.weixin.qq.com
作者:设计迟小英
主题分类:劳动者权益事件
内容类型:
关键词:女工, 单位, 视同工伤, 高强度加班, 女士, 星球, 公司, 爱人, 工伤
涉及行业:建筑业, 服务业
涉及职业:白领受雇者
地点: 上海市

相关议题:工伤/职业病, 工作时间

  • 上海一审图单位女工因长期加班突发昏迷,抢救无效后去世,年仅39岁。
  • 死者家属指责公司领导冷漠无情,试图抹灭死者工作痕迹,以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
  • 公司声明死因为“先天性疾病”,但未对长期加班情况作出解释。
  • 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即使有先天性疾病,因工作压力导致病情恶化也可视为工伤。
  • 死者家属需提供加班证据和医学论证,以证明死亡与工作压力之间的因果关系。

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,仅供参考,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。

写在前面:

(众所周知,我10w粉之大号“设计院迟英说”已被永封,所以很多最新禁忌信息只能发在星球里。

星球中发布的信息,90%没有对外公开,欢迎前来品鉴~

星球还邀请了两位大咖作为嘉宾,一位是从设计院跳槽到字节跳动的大佬,一位是年纪轻轻就评上教高的设计院所长,大家有关于转行或职业发展的问题,可在星球中向他们提问,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~)

以下正文:

这个事情,我几天前就已得知,但碍于事务繁忙,并未来得及写稿。

而最近,该事件又有新进展,也就是公司方面也有所表态,所以不妨拿来一起说说。

首先,我是在9月27日接到投稿,投稿内容为死者爱人对公司冷漠态度的怒斥:

死者的爱人在微信工作群里说道:

“各位同事,我爱人胡女士长期在公司加班,最高月加班60个小时,在公司突发昏迷后抢救无效,于9.24与世长辞。

我爱人还未入土为安,ZS建筑工程审图公司领导不仅不给家属交代,开始抹灭我爱人工作痕迹,手段极其恶劣毫无人情,请各位领导及同仁帮助我找回公道。”

(更多具体信息,可进入星球查看)

而后,公司方面也发表了一份声明进行澄清,将员工死因归结为“先天性疾病”:

公司方面所说的“先天性”疾病,是客观存在的。

但胡工长期加班的情况,也是客观存在的。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即使员工有先天性疾病,但若是由于工作环境或工作压力(如长期加班),导致其病情发作或恶化的,也可判定为工伤。

除此之外,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病,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就应当视同工伤。

而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,胡女士是在9月18日发病昏迷,9月24日去世,这中间间隔了6天,超过了48小时,故而无法直接“视同工伤”。。。

这,就给公司逃避工伤赔偿,提供了法律上的“口子”。

根据人社部官方的解释:

工伤的根本特点在于“三工”:工作时间内、工作地点、因工作原因。

其核心点是伤害由工作原因造成的。

人社部举了两个例子:

第一例:如某建筑工人在工地施工中,因高空坠物被砸伤,在医院救治了3天后死亡,其抢救时间虽然超过了48小时,仍然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死亡。

(因为伤害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,工地的危险环境导致了工人死亡。)

第二例:某工厂职工在车间工作时,突发心脏病被送到医院,救治3天后死亡,因其抢救时间超过了48小时,就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。

(因为心脏病不是由于车间工作造成,车间的工作环境与心脏病之间无直接关系)

由此可见,胡女士的家属若是想要证明胡女士的死是“工伤”,就必须拿出胡女士高强度加班的证据,并由专业的医学人事论证“高强度加班”与“发病”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。。

而胡女士爱人所说的“公司抹灭胡女士工作痕迹”,如果确为实情,那就是公司“做贼心虚”,为了逃避工伤赔偿而使出的手段。。。

~~~

无论如何,就算法理上,公司逃脱了工伤的赔偿。

但人情上,它终于还是逃不脱“冷漠无情”、“唯利是图”的判词。

世事艰难,但吃饱不难。

工作只是生活的手段,但不是生活的目的。

努力上进是好事,但过于努力,有时也会反噬自身,摧残身心。

毕竟,钱是给老板挣的,身体健康才是自己的。

故而还是希望大家珍惜身体,加强锻炼,努力活到退休的那一天!

共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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